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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基隆市家庭教育中心提供「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計畫」含服務申請表及服務流程圖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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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家庭教育法辦理。
- 2.提供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活動與諮詢服務,使民眾善用本中心教育資源並協力社會安全網疑似脆弱家庭的諮詢輔導業務。
- 服務對象: 學生之家長、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
- 轉介方式:
- (1)經學校、社政評估後,家長具親職教養困擾、親職教養觀念偏差或無法發揮親職教養功能或家庭失功能導致學生行為偏差或中輟之虞,須由本中心志工或專業諮詢輔導團隊進行電話輔導諮詢者,請填寫附件「服務對象申請表」後,紙本核章逕送至本中心(信二路157號1樓)辦公室或市府交換櫃辦理,如個案需提供複合性資源者,建議專業先行,穩定經濟與心理情緒等需求後,再行轉介本中心提供教育學習資源。
- (2)中心收到上述轉介資料後,將由志工督導分配諮詢志工老師或專業團隊進行電訪服務。
- (3)若服務志工老師電訪後評估有需要面談時,將邀約服務對象親臨本中心進行晤談瞭解。
- 3.受理服務方式:電話訪談、入校面談或預約中心面談。
- 4.相關表單電子檔同步公告本中心官網,歡迎下載使用